我于2014年购买了一辆2006年出厂的二手货车,今年达到黄标车标准但却不能报废,理由是车架大梁码不符,但在以前办理过户年审时却没说过。该车多次买卖,我是最后一个车主。
网友: 您好,现对您的留言回复如下: 经查,你名下的小型汽车皖HKZ0**属于“黄标车”,依据市政府规定,应当在12月31日前淘汰,你反映的车架号与系统登记信息不符的情况,应当是车主重新打刻车架号未及时到车管所办理变更。现车管所已联系现车主、岳西县车管所,先将车辆送交报废回收公司,再核实车辆身份,如情况属实,则为车主办理注销登记业务。 最后,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理解。
2017年12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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